公开选拔建设环保局副局长和选调财政评审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 作者: 发文时间: 2016-06-15 00:00:00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公开选拔建设环保局副局长和选调财政

评审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深化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扩大选人用人视野,进一步加强园区建设、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工作,促进开发区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工作需要以及岗位编制空缺。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1名建设环保局副局长和选调1名财政评审工作人员,现公告予下:

一、公开选拔选调范围

面向全市公开招考选拔选调。

二、公开选拔选调职数

(一)公开选拔区建设环保局副局长1名

(二)公开选调区财政局财政评审工作人员1名。

三、公开选拔选调条件

基本条件:

1.报考区建设环保局副局长岗位要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在编工作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基本条件;报考区财政局财政评审工作人员岗位要具有事业人员身份、在编工作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报考区建设环保局副局长岗位具有城乡规划或建设管理专业,具有年以上城乡规划或建设管理工作经历,熟悉城乡规划、项目建设管理、工程招投标工作,熟练运用城乡规划、工程管理软件业务;报考区财政局财政评审工作人员岗位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全国注册造价员(审)执业资格和工民建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三年以上财政评审工作经历,能熟练使用计量、计价软件,独立胜任工程造价审核工作;

3.具有良好的品行、吃苦耐劳、勤奋敬业精神,热爱开发区,胜任岗位工作能力;

4.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勤政为民;

5.形象气质较好,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较强;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名情况的

四、公开选拔选调程序

1.报名时间:2016616日至624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如实填写《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拔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应如实提供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事业人员身份证明,以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由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成资格审查领导小组,负责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16年6月29日-30日到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5.采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业务能力、基本常识等相关知识;

6.体检及考察: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总成绩,每类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前两名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执行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结论如果需要复查的,应于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列为考察对象,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依次递补;

7.讨论决定:区党工委会议讨论决定拟选拔人员和拟选调人员;

8.公开公示:对拟选拔和选调人员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9.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及任职手续。

五、本公告由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刘女士、王女士   3502137。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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